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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三则

作者:蒲松龄 朝代:清代

原文

其一
  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
其二
  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  屠惧,投以骨。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骨已尽矣,而两狼之并驱如故。
  屠大窘,恐前后受其敌。顾野有麦场,场主积薪其中,苫蔽成丘。屠乃奔倚其下,弛担持刀。狼不敢前,眈眈相向。
  少时,一狼径去,其一犬坐于前。久之,目似瞑,意暇甚。屠暴起,以刀劈狼首,又数刀毙之。方欲行,转视积薪后,一狼洞其中,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。身已半入,止露尻尾。屠自后断其股,亦毙之。乃悟前狼假寐,盖以诱敌。
  狼亦黠矣,而顷刻两毙,禽兽之变诈几何哉?止增笑耳。

其三
  一屠暮行,为狼所逼。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,奔入伏焉。狼自苫中探爪入。屠急捉之,令不可去。但思无计可以死之。惟有小刀不盈寸,遂割破狼爪下皮,以吹豕之法吹之。极力吹移时,觉狼不甚动,方缚以带。出视,则狼胀如牛,股直不能屈,口张不得合。遂负之以归。
  非屠,乌能作此谋也!
  三事皆出于屠;则屠人之残爆,杀狼亦可用也。

翻译

译文
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,天色已经晚了。在这时,突然出现了一匹狼。狼不断的窥视着屠户带着的肉,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,就这样尾随着屠户走了好几里路。屠户感到很害怕,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,狼稍稍退了几步,可是等到屠户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,狼又跟了上来。于是屠户想,狼想要的是肉,不如把肉挂在树上(这样狼够不着),等明天早上(狼走了)再来取肉。于是屠户就把肉挂在钩子上,踮起脚(把带肉的钩子)挂在树上,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。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户了。屠户就(安全地)回家了。第二天拂晓,屠户前去(昨天挂肉的地方)取肉,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,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,感到非常害怕。(屠户因为害怕)小心地(在树的四周)徘徊着向树靠近,等走到近前一看,原来(树上悬挂着的)是一条死狼。(屠夫)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,狼的嘴里含着肉,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,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。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,(这张狼皮)能值十几两银子,屠户的生活略微宽裕了。
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,狼本来想吃肉,结果遭遇了祸患,真是可笑啊!
(1)不如悬诸树蚤取之 蚤通早 意思:早晨
(2)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 直通值 意思:价值

注释
①货:出售、卖。
②欻(xū):忽然。
③瞰(kàn):看、窥视。
④却:退。
⑤欲:想要。
⑥示:给......看。
⑦昧爽:拂晓,黎明。
⑧逡巡:疑虑徘徊。
⑨昂:贵。
⑩罹:遭遇(祸患)。

赏析

  《狼三则》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。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,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。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,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,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。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,各自成篇,然而又紧密相关,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,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。

 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,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,在《聊斋志异》另一篇故事《梦狼》中,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,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;它们大吃大嚼,造成“白骨如山”的惨象。作者“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”(《梦狼》),认为他们“可诛”“可恨”(《王大》)。《狼三则》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,凶狠狡诈的特性,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,不能怯懦退缩,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。本则所写屠户遇狼,始而迁就退让,几乎被吃,继而奋起杀狼,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,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。《狼三则》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,可以说是对《梦狼》的补充,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。如此,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。要敢于斗争,又要善于斗争,以夺取胜利。

2015-03-04 0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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