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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为刺史二首

作者:白居易 朝代:唐代

原文

三年为刺史,无政在人口。唯向城郡中,题诗十馀首。
惭非甘棠咏,岂有思人不。
三年为刺史,饮冰复食檗。唯向天竺山,取得两片石。
此抵有千金,无乃伤清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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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2015-06-01 00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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